裁判评议:云南vs英博比赛中,英博三例申诉均被驳回,裁判判罚正确

发布时间:2026-08-19 20:26 | 来源:懂球帝

北京时间8月19日,足协发布新一期裁判评议,其中大连英博针对1-3不敌云南玉昆比赛中的三次判罚进行申诉,但足协认定全部三次判罚均不存在错漏判,裁判判罚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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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一:中超联赛第23轮,云南玉昆VS大连英博海发。比赛第72分钟,云南玉昆踢角球,随后由9号队员进球。裁判员判进球有效,VAR未介入。

大连英博海发俱乐部申诉意见认为:对方34号队员处在越位位置,干扰了本方守门员,应判罚越位犯规,进球无效。

对于此判例,评议组多数成员认为:云南玉昆9号头顶球时,云南玉昆34号处于越位位置,但并未遮挡大连英博海发守门员视线,也未做出试图触球、争抢球或影响对方处理球能力的明显举动,不构成越位犯规。裁判员判进球有效的决定正确。VAR未介入正确。

判例二:中超联赛第23轮,云南玉昆VS大连英博海发。比赛第75分钟,大连英博海发38号队员在对方罚球区内与云南玉昆19号队员接触后倒地。裁判员未判罚犯规,VAR未介入。

大连英博海发俱乐部申诉意见认为:对方19号肘击本方38号面部,应判罚球点球并因暴力行为将对方19号红牌罚令出场。

对于此判例,评议组首先一致认为:云南玉昆19号不存在用手臂主动发力击打大连英博海发38号头部的情况,不构成严重犯规或暴力行为,在俱乐部申诉的核心问题之一(红牌)上,裁判员决定正确,并非红牌。其次,评议组多数成员认为:双方队员均有使用手臂争抢有利位置的动作,云南玉昆19号在争抢位置时,手臂与大连英博海发38号肩颈部有接触,以及后续对对方有轻微拉扯,均力度轻微,并非造成大连英博海发38号倒地或失去控球权的主要原因,未构成犯规。评议组支持裁判员未判罚犯规的决定。VAR未介入正确。

判例三:中超联赛第23轮,云南玉昆VS大连英博海发。比赛第43分钟,大连英博海发30号队员在与云南玉昆8号队员接触后倒地。裁判员判罚云南玉昆8号犯规,未出示红黄牌。VAR未介入。

大连英博海发俱乐部申诉意见认为:对方8号踩踏本方30号,应予以红牌罚令出场。

对于此判例,评议组首先一致认为:云南玉昆8号的犯规不构成严重犯规或暴力行为,在俱乐部申诉的核心问题(红牌)上,裁判员决定正确,并非红牌。其次,评议组多数成员认为:云南玉昆8号在正常跑动过程中,意外踩中大连英博海发30号脚背,并很快刮擦脱离,无故意犯规意图,应视为草率犯规,不应出示黄牌。裁判员判云南玉昆8号犯规以及未出示红黄牌的决定正确。VAR未介入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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