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9-17 20:18:26 | 来源:懂球帝
北京时间9月17日,西班牙足协官方发布公告,宣布驳回皇马对于赫伊森红牌的上诉。
在上诉中,皇马指出,裁判的判罚“存在明显的实质性错误,因为被罚下的球员的行为并未阻止一次明显的得分机会。”
然而,纪律委员会并不认同皇马的看法,拒绝了他们的请求,为了证明其决定的合理性,委员会引用了纪律守则第27条,该条款规定除“明显的实质性错误”外,比赛报告的内容具有优先权。
在涉及体育纪律的违规行为时,裁判对与比赛相关事实的决定是最终的,除非存在明显的实质性错误,对于委员会而言,皇马提供的视频证据未能证明吉尔-曼萨诺在比赛报告中的错误。
报告中写道:“纪律委员会认为,在本案中不存在上述任何情况,因为上诉俱乐部未能提出争议或提供任何证据来反驳被罚下球员通过手部从后拉扯对手的事实。”
“此外,值得提醒的是,纪律机构无权评估或解释比赛规则的适用性或解释权,正如西班牙足协纪律守则第118.3条所规定的那样,这一权力‘唯一、专属且最终地属于裁判,联邦纪律机构无权干涉’。”
“因此,对于‘明显的得分机会’的存在与否的判断是关于比赛规则解释和适用的技术性决定,这些问题是裁判的专属职责,一旦违规行为被确认,纪律机构便不能重新审视。”
“关于这一点,体育行政法庭明确指出,纪律机构的职能‘绝不能重新裁决比赛或参考的体育赛事’(TAD案件编号101/2025 BIS和66/2025 BIS)”。
基于这一论点,纪律委员会对胡伊森处以停赛一场的处罚,这是第121条规定的最低处罚——“在比赛中直接被罚下将至少导致停赛一场,除非该行为构成更严重的违规行为,并附带相应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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